债权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:
1. 合同债权:这是最常见的债权形式,基于合同关系产生。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约定,一方当事人(债权人)对另一方当事人(债务人)享有的权利。合同债权包括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承揽合同、运输合同等多种形式。
2. 无因债权:无因债权是指不依赖于特定原因关系的债权,即债权的发生不依赖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特定原因。例如,不当得利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都属于无因债权。
3. 法定债权:法定债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,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自然产生的债权。这类债权不依赖于合同关系,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。例如,基于物权法、侵权行为法、劳动法等法律产生的债权。
这三类债权在法律性质、产生原因和权利内容上都有所不同,但在实践中,它们共同构成了债权体系。